11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
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11.1 甲级资质标准
11.1.1 企业资信能力 (1)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; (2)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。
11.1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建筑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等级资质标准要求的工程 业绩。
11.1.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2 类或某 1 类的 2 项以上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 (1)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的仿古建筑工程; (2)建筑面积 600 平方米以上的历史建筑修缮工程。
11.2 乙级资质标准
11.2.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400 万元以上。
11.2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建筑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11.3 承包工程范围
11.3.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仿古建筑、历史古建筑修缮工程的施工。
11.3.2 乙级资质 可承担建筑面积 3000 平方米以下的仿古建筑工程或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的施 工。注:1. 仿古建筑工程是指以传统结构为主(木结构、砖石结构)利用传统建筑 材料(砖、木、石、土、瓦等)建造的房屋建筑工程、构筑物(含亭、台、塔等) 工程,以及部分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建造的建筑工程。 2. 历史建筑修缮工程是指利用传统建筑材料和现代建筑材料,在特定范围 内对历史建筑的复原、加固及修补工程。
12 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
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12.1 甲级资质标准
12.1.1 企业资信能力 (1)净资产 2000 万元以上; (2)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200 万元以上。
12.1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 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公路 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12.1.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1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 (1)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面(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 土路面,或 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)150 万平方米以上,或累计完成二级 以上公路路面工程合同额 1.5 亿元以上; (2)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路基 50 公里以上,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路 基工程合同额 1.5 亿元以上; (3)累计修建二级以上公路安全设施(含标志、标线、护栏、隔离栅、防 眩板中 3 类以上)3 项以上,累计施工里程 300km 以上(其中标志、标线、护栏 施工里程均不少于 60 公里),或累计完成二级以上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工程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; (4)累计完成二级公路机电工程施工 3 项以上,累计施工里程 300 公里以 上,或累计完成二级公机电工程施工 3 项以上,累计合同额 2 亿元以上,或累计 完成二级公路机电工程单个项目里程 100 公里以上的施工和 2 座以上大于 1000 米的独立公路隧道机电工程的施工。
12.2 乙级资质标准
12.2.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。
12.2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公路 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12.3 承包工程范围
12.3.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路面、路基、安全设施、机电工程的施工。
12.3.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路面、路基、安全设施、机电工程的施工。
13 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
铁路电务电气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13.1 甲级资质标准
13.1.1 企业资信能力 (1)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; (2)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400 万元以上。
13.1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铁路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 5 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 铁路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 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13.1.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 (1)1000 条公里以上铁路接触网工程施工; (2)1000 条公里以上铁路通信光(电)缆及设备安装; (3)600 组以上铁路电气集中道岔信号工程成 400 公里以上铁路自动闭塞 信号工程; (4)铁路电力线 600 公里以上,且包含变电所(站)安装工程。
13.2 乙级资质标准
13.2.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500 万元以上。
13.2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铁路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 3 人 以上;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铁路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 铁路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、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本 类别工程业绩。
13.3 承包工程范围
13.3.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铁路通信、信号、电力及电气化工程施工。
13.3.2 乙级资质 可承担除高速铁路以外的铁路通信、信号、电力和电气化工程施工。
14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标准 港口与航道工程类专业承包资质分为甲级、乙级。
14.1 甲级资质标准
14.1.1 企业资信能力(1)净资产 8000 万元以上; (2)近 3 年上缴建筑业增值税平均在 500 万元以上。
14.1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 师合计 5 人以上; 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港口 与航道工程、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 以上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14.1.3 企业工程业绩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16 类中的 3 类以上工程的施工,工程质量合格。 (1)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2000 吨级以上散货、集装箱码头(或成套装卸设 备安装)工程; (2)5 万吨级以上船坞工程; (3)水深大于 5 米防波堤工程 600 米以上; (4)沿海 20 万平方米或内河 10 万平方米以上港区堆场工程; (5)1000 米以上围堤护岸工程; (6)沿海 5 万吨级或内河 1000 吨级以上航道工程; (7)500 万立方米以上疏浚工程; (8)400 万立方米以上吹填造地工程; (9)5 万立方米以上水下炸礁、清礁工程; (10)1000 吨级以上船闸设备安装工程; (11)300 吨级以上升船机设备安装工程; (12)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通航建筑物工程; (13)油、气码头成套设备安装工程; (14)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; (15)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海上通信导航工程; (16)单项合同额 500 万元以上的内河通信导航工程。
14.1.4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6 项中的 2 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: (1)架高 60 米以上打桩船; (2)200 吨以上起重船; (3)排宽 40 米以上铺排船; (4)总装机功率 2000 千瓦以上挖泥船或 100 立方米/小时以上砼搅拌船; (5)2000 立方米以上自航耙吸式挖泥船; (6)8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。
14.2 乙级资质标准
14.2.1 企业资信能力 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。
14.2.2 企业主要人员 (1)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、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3 人以上;(2)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,且为港口与航 道工程、机电工程、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;主持完成过 1 项以上 本类别工程业绩。
14.2.3 企业技术装备 具有下列 4 项中的 2 项以上施工机械设备: (1)打桩船; (2)起重船; (3)2 立方米以上斗容挖泥船; (4)100 立方米/小时以上挖泥船。
14.3 承包工程范围
14.3.1 甲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港口与海岸工程、航道工程、通航建筑物工程的施工,各类港口 装卸设备安装及配套工程的施工,各类船闸、升船机、航电枢纽设备安装工程的 施工,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。 包括码头、防波堤、护岸、围堰、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、筒仓、船坞、船 台、滑道、水下地基及基础、土石方、海上灯塔、航标与警戒标志、栈桥、人工 岛及平台、海上风电、海岸与近海、河海湖航道整治(含堤、坝、护岸)、测量、 航标与渠化工程,疏浚与吹填造地(含围堰),水下清障、开挖、清淤、炸礁清 礁等工程。
14.3.2 乙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港口与海岸工程的施工,包括沿海 5 万吨级及内河 5000 吨级以 下码头及航道工程、水深小于 7 米的防波堤、5 万吨级以下船坞船台及滑道工程、 1200 米以下围堤护岸工程,以及相应的堆场道路及陆域构筑物、筒仓、水下地 基及基础、土石方、海上灯塔、航标与警戒标志、栈桥、人工岛及平台、海岸与 近海等工程,600 万立方米以下疏浚工程或陆域吹填工程、6 万立方米以下水下 炸礁清礁工程,以及相应的测量、航标与渠化工程、水下清障、开挖、清淤等工 程的施工。可承担 1000 吨级以下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等通航建筑物工程的 施工。可承担沿海 5 万吨级和内河 5000 吨级以下散货(含油、气)、杂货和集装 箱码头成套装卸设备安装工程,1000 吨级以下船闸或 300 吨级以下升船机设备 安装工程施工,单项合同额 1000 万元以下的各类水上交通管制工程的施工。 注:水上交通管制工程包括水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(VTS 系统)、船舶自动 识别系统工程(AIS 系统)、水上视频监控系统工程(CCTV 系统)、海上通信导航 工程(海岸电台、甚高频电台、海事卫星通信、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等)、内河 通信导航工程(长途干线、江岸电台、甚高频电台等)等。